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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部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2014)蕉行初字第1号行政判决书。2.案由:社会保障行政受理。3.诉讼双方原告:章宝珠。委托代理人:张焕旺。被告:福建省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陈幸,该局局长。 (共 4290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