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余缺调剂为主的体系模式Ⅰ、Ⅱ考虑了目前省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系、电价体系、电网安全责任体系以省为主”的现状相适应,基本维持了电力电量平衡和电力交易的现有格局,这是该体系模...[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以余缺调剂为主的体系模式Ⅰ、Ⅱ考虑了目前省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系、电价体系、电网安全责任体系以省为主”的现状相适应,基本维持了电力电量平衡和电力交易的现有格局,这是该体系模...[继续阅读]
电力生产环节包括发电、调度、输电、配电、电力用户。发电环节最适合引入竞争,传统的规模效益论点已不再适用;高速计算机的出现,使得发电和输电之间的协调问题基本解决,只要设计出合适的交易制度取代纵向一体化垄断模式的...[继续阅读]
“放开两头、有效监管中间(管住中间)”模式启动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经过竞争性电力市场和多品种电力交易开展,市场各方都提高了市场意识,积累了一定的市场经验。(2)随着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继续阅读]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继续阅读]
我国电力市场包括竞争性电力市场和非竞争性电力市场。竞争性电力市场是指发电企业和用户的上网价格和购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市场,即“放开两头、有效监管中间(管住中间)”的电力市场模式。非竞争性电力市场是指发电企...[继续阅读]
建立区域市场交易平台,在该平台上,国网交易中心负责跨区交易,区域交易中心负责跨省交易。建立省交易平台,在该平台上,省交易中心负责省内交易,并代表受委托的省内电厂参与跨省跨区交易。如果省内电网调度的电厂不会形成较...[继续阅读]
1.市场体系模式A(1)省电力调度交易机构组织省内电厂首先在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进行省内电力电量平衡),依次制订各电厂的年、季、月、日初步发电交易计划。对于在省交易平台部分电量成交或交易不成功的机组,可以重新进行参与...[继续阅读]
模式A、B、E适合的省级市场为:与区域内其他省相比,省内产业对电价波动承受能力差,经济相对不发达,如果该省内的电厂在区域市场交易,对该省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较大(不利于促进该省经济的发展)。模式C、F适合的省级市场为:区域...[继续阅读]
为不失一般性,本节对省、区域、国家三级电力市场体系与单一区域电力市场的经济效率进行分析。在三级电力市场中,国家电力市场的交易平台使得区域之间进行电能的交换,实现余缺调剂,进而引导电能从低价区域流向高价区域。根...[继续阅读]
最优电力市场结构理论是指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发展阶段,电力市场体系中的市场架构、各类市场内部、各类市场之间的制度(运作机制、交易制度)安排到达最优、最和谐(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公平配置、市场风险最小化),包括市场主...[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