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用水供水能力,按回收水日平均量并折减后设计。回用水设计供水量可按式(2-18)计算Qc=K1K2∑Qci(2-18)式中Qc——回用水供水量,m3/d;K1——管网漏损,可取0.93~0.98;K2——水量折减系数,取0.8~0.75;Qci——可回收的水量,m3/d。回用水系统用...[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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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用水供水能力,按回收水日平均量并折减后设计。回用水设计供水量可按式(2-18)计算Qc=K1K2∑Qci(2-18)式中Qc——回用水供水量,m3/d;K1——管网漏损,可取0.93~0.98;K2——水量折减系数,取0.8~0.75;Qci——可回收的水量,m3/d。回用水系统用...[继续阅读]
无论是丰水地区、还是缺水地区为了节约用水、保护环境,减少废水排放,都可以有选择地将污、废水处理后回用。回用水处理设计应根据钢铁厂废水排放情况,废水水质、水量和回用水用途选取回用水水源,确定回用水处理的工艺流程...[继续阅读]
回用水用户多为间断用水,且受季节影响较大。回用水源有间断、不稳定的特点。回用水贮水池应具有调节不均衡的作用,否则会经常出现用户要水时水量不够,用水的间歇时间水又“多得无处送”的现象,使重复利用率下降。故回用水...[继续阅读]
全厂排水应按废水污水分流、有毒有害和无毒无害分流的原则划分排水系统。一般生活污水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生产废水需处理到符合国家(包括地方)排放标准,方可排放;对于性质相似且污染发生源多的污水...[继续阅读]
钢铁企业雨水排水设计、计算方法与城市雨水排水相同。但根据钢铁企业的特点,应注意暴雨重现期P值和管道敷设方式的选择。2.6.2.1暴雨重现期P值(年)暴雨重现期P值的择定,除考虑工厂规模因素外,主要应考虑排水条件,排水条件包括...[继续阅读]
钢铁企业生活污水排水设计、计算方法与城市污水排水的相同。但工厂企业生活污水发生源远远少于城市,且相对较为集中,在地形平坦(无地形坡度可利用)的工厂可采用压力流-自流混合排水系统。实践证明,这种排水系统具有投资较...[继续阅读]
区域内主要配水干道应集中在道路外侧布置,特殊情况下允许设在道路下面,但应在一侧布置。管道布置应方便维修,同时对附近建(构)筑物或设备的稳定性不造成影响。压力流管道一般应埋设。当受用地限制无法埋设时可设于管沟(廊...[继续阅读]
2.7.2.1压力流管道管道之间、管道与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一般按图2-6确定。其尺寸见表2-10。abc图2-6配管标准间距图a—埋地管;b—管沟内配管;c—暗沟内配管当无法满足图2-6的规定时,应以满足安装,维修的最小距离为限。表2-10配管标准间...[继续阅读]
2.7.3.1压力流管道埋地管的埋设深度一般按表2-11规定。但在交叉部位,通过障碍物,穿越铁路,公路和其他特殊情况,可不受此约束。表2-11埋设管标准深度(以管中心计)压力水管公称直径/mm埋设深度/mm15~5065~350≥40060090016002.7.3.2自流管道...[继续阅读]
2.7.4.1压力流管道管道一般应敷设在未经扰动的原土地基上,当遇有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至密实度达95%以上。对于向重要设备供水(包括回水)的管道和不断水的安全供水管道应将回填土改换成砂,密实砂层顶面高度不低于管径的2/3。2....[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