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永登县行政辖区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资源、测绘管理工作。1990年定编17人,局内设地籍管理股、监察检查股、建设用地股、利用规划股和办公室。各乡镇设立专职土地管理员。1994年初,撤销利用规划股...[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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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永登县行政辖区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资源、测绘管理工作。1990年定编17人,局内设地籍管理股、监察检查股、建设用地股、利用规划股和办公室。各乡镇设立专职土地管理员。1994年初,撤销利用规划股...[继续阅读]
永登县总面积6090平方公里,约合911万亩。农用地总面积为518908.37公顷。耕地为123692.85公顷,其中水浇地28457.54公顷、旱地95235.31公顷,园地1046.2公顷,其中果园470.79公顷、其他园地575.41公顷,林地26713公顷,其中有林地17580.03公顷、灌木林地...[继续阅读]
1990年,在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试点的基础上,全县22个乡镇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展开。通过内外业工作,经复核达到“权属合法、面积准确、界址清楚”要求的准予发证。在确权发证过程中,特别重视地籍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做到确权一宗...[继续阅读]
1993年3月,开展城关地区地籍调查工作,调查范围:东至东山东坪,西至庄浪河东岸,北至北灵观,南至县石油公司油库,面积5.6平方公里。根据街坊划分原则,调查区分为15个街坊,调查宗地2420宗,其中独立宗2269宗,混合宗151宗。由于地籍测量技...[继续阅读]
1995年,县土地局结合全县土地市场行情,坚持客观公正、依法求是的原则,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抽调专人,在企业委托的前提下,对县属29家企、事业单位、13家驻永企、事业单位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清查估价。评估宗地156宗,面积...[继续阅读]
1995年至2000年,共完成112宗土地变更登记。2000年重点对312线柳古段永登过境段公路、县体育场、县污水处理厂等进行变更调查,变更总面积7840.5亩,其中耕地增加1071.3亩,旱变水668.9亩,耕地减少6138.7亩,林地减少358.6亩,牧草地减少937.6亩...[继续阅读]
《永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5—2005年)是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指导下,对全县土地利用做出的宏观的、指导性的规划。它是编制全县土地利用中期和年度计划,以及编制部门用地规划的依据。基期各类土地数据以1...[继续阅读]
永登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主要负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的征用、审报、划拨的统一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和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跟踪检查,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各行业建设用地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