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二○○七年五月五日附件: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二○○七年五月五日附件:中央预算单位2007—200...[继续阅读]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范围清晰、分类科学,准确地反映我国政府...[继续阅读]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二○○四年八月十一日附件: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继续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直机关采购中...[继续阅读]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强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建设...[继续阅读]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31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从2006年3月开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好政府采购代理机...[继续阅读]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直机关采购...[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200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招投标市场发展总体是好的,招投标活动日趋普及,招投标领域不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生活...[继续阅读]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二○○四年八月十一日附件: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