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3. 1 天然气管道舱室应设置独立的集水坑和防爆自动排水设施,不应与综合管廊的其他舱室合用。7. 3. 2 天然气管道的支撑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有关规定。7...[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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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3. 1 天然气管道舱室应设置独立的集水坑和防爆自动排水设施,不应与综合管廊的其他舱室合用。7. 3. 2 天然气管道的支撑形式、间距、固定方式应通过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的有关规定。7...[继续阅读]
7. 4. 1 天然气管道应设置监控及数据采集系统,同时应预留接入综合管廊监控系统的接口。7. 4. 2 天然气管道舱室的监控、数据采集及报警系统设备、安装与接线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继续阅读]
7. 5. 1 天然气管道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 的规定。7. 5. 2 天然气管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环向焊缝无损检测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环向焊缝无损检测比例应为100%射线加100%超声波检验...[继续阅读]
7. 6. 1 天然气管道系统的维护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 的有关规定。7. 6. 2 综合管廊运营管理单位应配置呼吸器、防毒面具、自动苏生器、防爆测定仪、防爆对讲机、便携式泄漏气...[继续阅读]
8. 1. 1 电力电缆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 和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DL/T 5221 的有关规定。8. 1. 2 电力电缆允许弯曲半径应符合表8.1.2 的要求。表8.1.2 电力电缆敷设和运行时最...[继续阅读]
8. 2. 1 35 kV 及以下电力电缆宜优先采用三芯电缆,当工作电流过大、距离较长时可采用单芯电缆。66 kV 及以上宜采用单芯电缆。8. 2. 2 电力电缆允许载流量的环境温度可按电力舱通风设计温度确定。35 kV 及以下电力电缆载流量可按现行...[继续阅读]
8. 3. 1 1 kV 及以下电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宜按桥架形式敷设,1 kV 以上电力电缆应按支架形式敷设。8. 3. 2 电缆支架层最小净距应符合表8.3.2 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 的有关规定。表8.3.2 电缆支架的...[继续阅读]
8. 4. 1 电力舱的接地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 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 50838 的有关规定。8. 4. 2 综合管廊最大接地入地电流下的接触电势和跨步电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