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扶贫工作方案》 (发改农经〔2018〕 124号)...[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1.通过多种途径助力贫困人口脱贫(1) 组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通过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务报酬。(2) 支持在贫困县设立生态管护员工作岗位,让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贫困人口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在贫困县域内的国家公园、自然保...[继续阅读]
2018年,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 《生态扶贫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组建1.2万个生态建设扶贫专业合作社,吸纳10万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新增生态管护员岗位40万个,通过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带动约1500万贫困...[继续阅读]
(1)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8〕 35号)(2) 《全国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国发〔2016〕 64号)...[继续阅读]
1.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地区指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其目的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主要措施(1) 从2019年1月1日起,深度贫困地区失...[继续阅读]
深度贫困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是脱贫攻坚中的硬骨头。和其他贫困地区相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这也就决定了必须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措施的针对性必须更强,指向性必须更明确。人...[继续阅读]
1.认定条件依法合规经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所选扶贫项目应符合脱贫攻坚规划。建立稳定的带贫减贫机制。包括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打工就业、流转贫困户土地经营权参与产业化经营、整合扶贫和涉农资...[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