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艇的分级评估包括下肢功能、躯干功能和水上技术评估三项。(一)下肢功能评估同皮艇分级评估方法。(二)躯干功能评估躯干功能评估检查运动员双侧的躯干屈、伸、侧屈、旋转功能,坐位的静态平衡、动态平衡和抗阻力运动功能...[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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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艇的分级评估包括下肢功能、躯干功能和水上技术评估三项。(一)下肢功能评估同皮艇分级评估方法。(二)躯干功能评估躯干功能评估检查运动员双侧的躯干屈、伸、侧屈、旋转功能,坐位的静态平衡、动态平衡和抗阻力运动功能...[继续阅读]
划艇运动员的最低参赛标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单下肢小于等于 4 分(损失10 分);(二)双下肢小于等于17 分(损失11 分);(三)转换后的躯干小于等于10.5 分,双下肢小于等于20 分;(四)在动态躯干测试中减少大于等于7.5 分,双下肢减少...[继续阅读]
(一)VL1 级,躯干功能测试、下肢功能测试以及水上技术测试均为0 分。(二)VL2 级,躯干功能测试1.5-13.5 分,且躯干功能测试、下肢功能测试以及水上技术测试总分小于等于27 分。(三)VL3 级,有以下两种情况:1. 躯干功能测试1.5-13.5 分,且躯干...[继续阅读]
残疾人自行车比赛是专门为肢体残疾、视力损伤和听力残疾的运动员组织的比赛。自行车项目是残疾人体育的新兴项目,开展于欧洲,最早只有视力损伤的运动员在健全人的帮助下,使用双人自行车来体验自行车运动的感受。1984 年首次...[继续阅读]
残疾人自行车分级规则由国际自行车联合会(UCI,Union CyclisteInternationale)所制定。2011 年以前分为B 级(视力残疾)、LC1-LC4(肢体残疾)四个级别、CP1-CP4(脑瘫)四个级别、HC4/3 和HC2/1(手摇自行车)两个级别。2011 年UCI 发布新的分级规则将肢体残...[继续阅读]
残疾人自行车运动员必须符合IPC 所规定的肢体残疾7 种损伤类别的其中一种,或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而且损伤必须是永久性损伤。损伤类别见表8-2。表8-2 残疾人自行车运动员损伤类别...[继续阅读]
残疾人自行车运动员必须符合UCI 所规定的肢体残疾7 种损伤类别的其中一种,或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最低标准。肢体残疾最低标准见表8-3。表8-3 肢体残疾自行车运动员损伤的最低标准...[继续阅读]
(一)C 级1. C1 级(1)肌力损伤及被动关节活动度受限:类似的不完全性脊髓损伤或多重损伤,评分大于210 分。(2)截肢:① 单膝上截肢合并同侧或对侧肘上截肢或肘下截肢(带/ 不带假肢);② 双膝离断(带假肢);③ 双肘下截肢合并单膝上截肢...[继续阅读]
符合视力残疾分级标准,设立B 级一个级别。参见视力残疾分级规则。...[继续阅读]
参见听力残疾分级规则。...[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