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2004年11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率,保证招标投标质量...[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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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2004年11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使用率,保证招标投标质量...[继续阅读]
机电产品出口招标办法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第19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对外贸易的正常秩序,建立平等竞争机制,保障出口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继续阅读]
机电设备招标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招标秩序,提高机电设备招标质量,保障机电设备招标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依法开展招标业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机构,是指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继续阅读]
1.建设部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1)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办法;(2)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规划及管理;(3)掌握全国建设工程...[继续阅读]
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国务院各工业交通部门所设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和营业范围。...[继续阅读]
监督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监督站的工作全面负责。监督员对受监工程负责。监督站的人员专业结构要合理、配套,其中,技术人员不得少于该站人员总数的70%。监督站站长、监督员资质条件:(1)监督站站长应由取得建筑类工程师以...[继续阅读]
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应到监督站办理监督手续,提交勘察设计资料等有关文件。监督站应在接到文件、资料后两周内,确定该工程的监督员,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并提出监督计划。监督工作的内容:(1)工程开工前...[继续阅读]
1.监督站的权限监督站有以下权限:(1)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提请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奖励。(2)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设计和施工的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准。(3)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令其及时妥善处理,对情节...[继续阅读]
建设单位和建筑构件生产厂应按有关规定向监督站交纳监督费。监督站收取的监督费应在当地建设银行开户,并单独立账。监督费主要用于监督工作的正常经费支出(如:办公费、职工工资、财政部文件规定的有关开支等),购置检测仪器...[继续阅读]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建筑安全生产所实施的行业监督管理。凡从事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铺设等施工和构配件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都必...[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