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是苏联的大力协助与支援。[1]苏联从出兵东北地区开始,就根据现实或者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给予了中共及其所领导的武装力量以支持。东北全境解放以后,苏联方面在工业恢复和建设中继续给予中共...[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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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苏联的大力协助与支援。[1]苏联从出兵东北地区开始,就根据现实或者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需要,或明或暗、或多或少地给予了中共及其所领导的武装力量以支持。东北全境解放以后,苏联方面在工业恢复和建设中继续给予中共...[继续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了最后解决中苏关系的重大问题,毛泽东于1949年底访问苏联。毛泽东同斯大林就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问题、苏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问题、两国贸易和贸易协定以及有关两国利益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会晤...[继续阅读]
早在毛泽东访问苏联之前,按照毛泽东和米高扬访问西柏坡时的商定,刘少奇于1949年6月21日率领高岗、王稼祥为成员的中共中央代表团秘密出访莫斯科。[1]斯大林在6月28日会见中共代表团时,便开门见山地说,联共(布)中央委员会决定为...[继续阅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共和国家领导人对东北的工业建设寄予了很大的希望,也给予了很大的帮助。1950年3月,毛泽东在沈阳召开的东北高级干部会议上指出:“东北是全国的工业基地,希望你们搞好这个工业基地,给全国出机器...[继续阅读]
如果说到东北的工业建设,就不能不提到限额项目[1]的实施。5年内(1953—1957年)全国经济和文教各部限额以上的建设单位共1600个,其中工业建设单位共694个;限额以下的建设单位在6000个以上,其中工业建设单位在2300个左右。限额...[继续阅读]
“一五”时期,限额以上的694个工业建设单位中,有472个分布在内地,占总数的68%,有222个分布在沿海地区,占总数的32%。[1]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建设总的分布情况。其中,辽宁省施工的限额以上项目(即大中型项目)共有175个,其中工业...[继续阅读]
根据1951年上半年的统计,在东北地方工业中各种经济的生产总值约占东北全部工业生产(不包括铁路和军事工业)总值的35%,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地方工业中的公营工业,其厂数虽然只占地方工业的1.5%,但其生产总值...[继续阅读]
东北的私营工业和手工业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样,本身先天发育不足,而且后天由于种种限制,从未得到真正的大发展。这可从1956年全国公私合营工业部分地区基本情况来反观东北的私营工业的基本情况(见表3—5)。表3—51956年全国公私合...[继续阅读]
从中共掌握东北政权后,政府就力图将私营工业的恢复与发展纳入政府的引导之下。私营工业经济的弱小和政府行为边界的迅速扩大,使得东北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平稳推进,水到渠成。东北全境解放以后,国营经济经过半年的恢...[继续阅读]
重化工业泛指生产资料的生产,包括能源、机械制造、电子、化学、冶金及建筑材料等工业。东北经过“一五”计划的大规模建设,建立了拥有较为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的工业经济。东北地区是全国“一五”计划执行的重点地区,而鞍...[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