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聚财、理财、用财之政,是国家昌运之本,经济社会之基,民生福祉之源,是一国一地一区执政之要务。市北财政,自区人民政府建政初期开始,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经济恢复时期、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60年代的国民经...[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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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聚财、理财、用财之政,是国家昌运之本,经济社会之基,民生福祉之源,是一国一地一区执政之要务。市北财政,自区人民政府建政初期开始,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的经济恢复时期、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60年代的国民经...[继续阅读]
1949年6月2日青岛解放后,台东区军政委员会接管了台东区旧公所及各街道工厂企业商店。同年6月,区人民政府成立,组建财政科,负责全区财政经费请领和财政支出工作。同年8月,区财政科撤销。直到1958年10月前,台东区迄未再设财政机构...[继续阅读]
青岛解放后,四方区的财政管理机构,伴随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尤其是历次行政区划的调整和辖区功能定位的确立而诞生、发展,不断壮大。1949年6月,四沧区人民政府建政后,组建区政府财政科,在接收旧政权和四方、沧口辖区工商企业...[继续阅读]
1949年6月市北区人民政府建政,经济社会发展先后经历了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行政建制先后经历了区人民政府—区公所—区人民政府—区人民委员会的沿革过程,迄未设立财政机构,仅设会计1名,负责编报拨款计划,报...[继续阅读]
2013年2月,根据《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关于设立区直党(工)委、党组的通知》(青北委〔2013〕3号),区委决定设立青岛市市北区财政局党组。同月,根据《青岛市市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北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青北...[继续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1987年,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一直没有建立一级财政管理体系。区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机构的经费领拨,一直作为一个预算单位管理,财政管理权限和财力都集中在市财政局,开支向市主管部门审批划拨,区级...[继续阅读]
1988年9月,青岛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实行“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财政体制的通知》,对统收统支的区市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市对区实行了“定收定支、收支挂钩、差额补助、增收分成”的预算管理体制。区级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继续阅读]
试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3年,根据财政部财政管理体制试点办法和青岛市政府研究确定的意见,各区开始试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4年起,国家正式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构建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划分税种为基础的分级...[继续阅读]
区街经济的形成,始于20世纪50年代。20世纪80年代末,各区街道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街道经济管理的权限和职能得到拓展,本着“量力而行,讲究效益,拾遗补缺,小型多样”的原则,积极扶持街办骨干企业,大力发展生产生活服务业,街办...[继续阅读]
1949年6月市北区、台东区、四方区人民政府建政伊始,接管了国民党政府在各区的官僚资本及企业和财产,加之来自解放区的国有企事业迁入市区,构建起新生人民政权的财政基础。随之到来的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经历了由改革旧的...[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