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稳定的唐律而言,宋代的少数民族法制更加灵活。以 《宋刑统》 为基本法典,再辅以颇具机动性和针对性的敕,形成了灵活机动的宋代民族法制。宋代的民族法治,可依地域不同做基本划分,即是对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而形成的民族...[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相较于稳定的唐律而言,宋代的少数民族法制更加灵活。以 《宋刑统》 为基本法典,再辅以颇具机动性和针对性的敕,形成了灵活机动的宋代民族法制。宋代的民族法治,可依地域不同做基本划分,即是对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而形成的民族...[继续阅读]
两宋时期,中央政府对南方臣属少数民族的政策基本沿袭了唐朝的羁縻州制度。“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①采用少数民族习惯法进行民族地区统治,是羁縻制度的主要特点,其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对少数...[继续阅读]
元朝由少数民族建立中央政权统一华夏,其大一统规模超过任何历史时期,历代无力深入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均被纳入版图。“自封建变为郡县,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汉梗于北狄,隋不能服东夷,唐患在西...[继续阅读]
明代最基本的民族法制是其土司制度,该制度是在元代土官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统治者为了 “抚绥得人”,即汲取少数民族财富和人力资源,又 “易为统摄”,让少数民族服从中央政权统治。因此采用恩威并济之策。对少数民族...[继续阅读]
无疑,作为中国历史上最后的封建王朝,清朝的法制达到了中华法系的最高峰,其民族法制同样也是集大成者。其基本方式是针对不同的少数民族,进行有针对性的民族立法,这样一种民族法理念,至今仍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一) 清代民...[继续阅读]
“习惯法”,英文为Customary Law,是在现代西方法学、法律人类学、民族学等学科传入我国后采用的术语。对于习惯法有着不同的定义和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认为: 习惯法是一种已获得法律效力的、成立已久的习惯,特别是某一特...[继续阅读]
少数民族习惯法是我国广大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为满足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转、解决社会的冲突矛盾、维护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民族的整体发展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世代相传。在人类的历史上,生产与婚姻...[继续阅读]
少数民族习惯法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或少数民族内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范,是少数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少数民族习惯法具有民族性。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少数民族特有的行为规范,是伴随着...[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