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涵概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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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涵概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继续阅读]
(一)内涵概要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包括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包括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提供的服务,药品生产企业...[继续阅读]
(一)内涵概要根据《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远程医疗服务有两种模式,其一是一方医疗机构邀请其他医疗机构,运用通信、计算机及网络技术,为本医疗机构诊疗患者提供技术支持的医疗活动,另一种是医疗机构运用信...[继续阅读]
(一)内涵概要教育网站是指通过收集、加工、存储教育信息等方式建立信息库或者同时建立网上教育用平台与信息获取及搜索等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单位(ISP)接入互联网或者教育电视台,向上网用户提供教学和其他有关教育公共...[继续阅读]
(一)内涵概要网络游戏是指由软件程序和信息数据构成,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提供的游戏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运营是指通过信息网络提供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并取得收益的行为。(二)市场准入根据《网络游戏管理暂...[继续阅读]
(一)内涵概要互联网地图服务主要包括地理位置定位、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地图数据库开发三项内容。通过无线互联网络调用的地图也属于互联网地图服务范畴。地理位置定位是指将空间坐标与互联网地图相应位置进行匹配,并进行...[继续阅读]
电子商务已经渗透了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无论电脑、手机乃至其他具有互联网智能功能的设备都能够协助人们在衣食住行乃至工作娱乐全方位与互联网无缝连接。短短数年间,人们逐渐习惯了使用互联网突破时间、地域、形式的...[继续阅读]
早期,电子商务合同的标的物以实物商品和服务为主,考虑到交易的便捷性,以数据电文的方式设立电子商务合同的方式进行交易。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子商务合同的标的物的内容日益丰富,除传统的实物商品和服务外,越来越多的虚拟商...[继续阅读]
根据《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因此,从广义上看,传统的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都属于电子商务合同的表现形式。然...[继续阅读]
电子商务合同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当事人无须见面,仅通过智能设备进行数据电文交换即可订立合同,这使得电子商务交易变得快捷且便利,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极大提升了交易效率。电子商务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具有以下特...[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