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具体程...[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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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依法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具体程...[继续阅读]
科创板的审核方式如表1.4所示。表1.4 科创板的审核方式问询式审核(1)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过一轮或多轮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充分披露与投资者投资决策相关的重要信息。(2)发行人、中介机构要及时、逐项回复...[继续阅读]
创业板是专为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与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占有重要位置。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继续阅读]
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如表1.5所示。表1.5 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基本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继续阅读]
创业板首发上市的审核部门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其审核流程与科创板上市的审核流程基本相同。...[继续阅读]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继续阅读]
1.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的条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的条件如表1.6所示。表1.6 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的条件基本条件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公开发...[继续阅读]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如表1.8所示。表1.8 香港主板上市条件公众持股数(1)最低公众持股数量为25%,如发行人预期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可酌情降至15%~25%(对于那些拥有一类或以上证券的发行人,其正申请上市的证券类别不得少于发行人已发行...[继续阅读]
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如表1.9所示。表1.9 香港创业板上市条件公众持股数(1)就寻求上市的所有股本证券而言,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股本证券的市值(于上市时厘定)必须最少为4 500万港元;且于上市时,该等证券必须由不同方面的人士持有;(...[继续阅读]
美国证券市场分级如表1.10所示。表1.10 美国证券市场分级一级市场发行市场或初级市场,一级市场的发行主要有初次售股(即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和二次售股(即已发行股票的公司增发股票)(续表)二级市场又称次级市场,为股票流通市场...[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