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4~16日,“国际税收对话机制”增值税研讨会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会议由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共同发起,并向WB、IMF、OECD的全部184个成员国发出邀请,其中95个国家的194位代表应邀...[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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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14~16日,“国际税收对话机制”增值税研讨会在意大利首都罗马举行。会议由世界银行(W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共同发起,并向WB、IMF、OECD的全部184个成员国发出邀请,其中95个国家的194位代表应邀...[继续阅读]
增值税被发明后,即在世界范围内得以广泛传播,是由增值税自身的优越性而决定的。从会议讨论的情况看,与增值税建设较为先进的国家相比较,我国增值税政策方面存在的主要不足仍然是增值税尚属生产型、征税范围过窄(未将建筑安...[继续阅读]
在简要介绍了OECD的构成以及在税收领域所做的工作后,挪威专家首先介绍了税收情报交换需求不断增长的原因:(一)应对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需要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全面、深入发展,各国在消除外汇管制及其他阻碍资本自由流动的...[继续阅读]
对国际税收原则的良好把握以及对避税(偷税)的深入理解有助于我们更有效地运用税收情报交换解决相关问题。具体阐述如下:(一)国际税收的原则国际税收至少应包含以下五条原则:(1)从全球的范围考量,利润应当在某个地点被课税。...[继续阅读]
为了应对全球化对税制的负面影响,OECD在反有害税收竞争方面开展了有益的探索。(一)面临的困难OECD面临的主要困难是:经济活动全球化与局限于一国国内税制、税收管辖权的矛盾;难以应对从金融活动取得的所得课税的问题;全球化给...[继续阅读]
为了应对税收领域的信息不对称,更好地执行税收协定和各国的国内税法,各国税务主管当局应不断增进相关信息的透明度和信息交换。其前提是:有关的信息(如:账簿信息、所有权人信息)存在且真实;具有相关信息的获取渠道,包括为国...[继续阅读]
(一)税务机关获取银行信息的重要意义银行保密是银行与其客户的一种合同关系。对普通第三方保密属于合法范畴。但税收机关作为政府执法部门不在普通第三方之列。税务机关为了税收目的,在抵制违法行为的过程中有权获取银行...[继续阅读]
税收情报交换必须以缔约国双方签订的税收协定中的税收情报交换条款或相关专项协议(备忘录)为基础进行。而国际上公认的有如下协定、专项协议(条款)及构成其基础的协定范本。这也构成了税收情报交换的法律基础:(一)OECD的相关...[继续阅读]
2004年OECD对其税收协定范本第26条做了全面、深入的修订。这是1977年范本出台后第一次全面修订第26条。这次修订旨在将目前各国在税收情报交换方面的有益经验纳入第26条的框架内,同时也力求反映国际税收领域的最新进展,如:2000年...[继续阅读]
情报保密对于税收情报交换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对纳税人信息保密是各国国内税法的共同特征。对纳税人信息的保密有助于增进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在正面鼓励税务机关遵守保密义务的同时,应当对违反保密规定的税务人员...[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