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筹建支行(含自助银行设施)的条件:(一)在当地设有分行(或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以上的机构且正式营业一年以上,资产质量良好。(二)当地已设立的分支行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1年无重大违...[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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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筹建支行(含自助银行设施)的条件:(一)在当地设有分行(或视同分行管理的机构)以上的机构且正式营业一年以上,资产质量良好。(二)当地已设立的分支行具有较强的内部控制能力,最近1年无重大违...[继续阅读]
自助银行是指商业银行在营业场所以外设立的自动取款机(ATM)、自动存款机(CDM)等通过计算机、通信等科技手段提供存款、贷款、取款、转账、货币兑换和查询等金融服务的自助设施。自助银行包括具有独立营业场所、提供上述金融...[继续阅读]
申请筹建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含自助银行设施)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商业银行总行的批准文件。(二)筹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商业银行同城支行的名称、所在地、营运资金金额、业务范围等。...[继续阅读]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含自助银行设施)申请开业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开业申请。(二)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三)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背景资料及从业人员情况一览表。(四)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继续阅读]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筹建境内支行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负责行政许可决定。(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应采用信函方式或当面递交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筹建申请书。受理机关以公文登记日为收文日,并根据...[继续阅读]
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申请境内支行开业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并负责行政许可决定。(一)申请与受理。申请人应采用信函方式或当面递交方式向受理机关提出筹建申请书。受理机关以公文登记日为收文日,并根据...[继续阅读]
(一)主要监管指标应达到监管要求,拨备提足后具有营运资金拨付能力。(二)收购方授权执行收购任务的分行经营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合法合规经营。(三)收购对象为:一是城市信用社或联社。对已由地方政府向中央财政借款并...[继续阅读]
收购中小金融机构并在所在地(县及县以下)设立支行的,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审批,并报中国银监会事前备案;收购中小金融机构并在所在地(地级市以上)设立分行的,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银监局受理,报中国银监会审批。(一...[继续阅读]
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是指城市商业银行在所在城市行政区划以外设置的分行和支行的总称。城市商业银行在异地某一城市初次设立机构,只能设立分行。申请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申请行”)应首先符合...[继续阅读]
城市商业银行境内异地分行筹建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申请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二)现有支行以下机构的撤并情况和最近一年新设机构的经营管理情况;(三)设立异地分支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异地分支机构筹建人...[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