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960年5月1日发。(1)组织一次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检查运动,使干部、群众注意防火,发现火险隐患,堵塞漏洞,防患未然。(2)化工、铁道、森林、基建和财贸等部门尽快地制定出易燃易爆物品的试制、生产、包装...[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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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960年5月1日发。(1)组织一次以防火为中心的安全检查运动,使干部、群众注意防火,发现火险隐患,堵塞漏洞,防患未然。(2)化工、铁道、森林、基建和财贸等部门尽快地制定出易燃易爆物品的试制、生产、包装...[继续阅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1962年11月19日发。《通知》针对公安部关于芜湖市供销社仓库大火烧毁大量皮棉一事,要求安徽省委迅速查明事故的原因,进行严肃处理。特别强调指出:保护人民的劳动果实,保护国家和集体的物资安全是一项重...[继续阅读]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于1970年12月1日发。是毛泽东主席亲自批示:“照发”的有关安全工作文件。《通知》共提出5条要求,并附一件国家计委汇编的一些重大事故的材料。要求主要有:(1)一定要以对革命、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继续阅读]
1957年11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6次会议批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共12条。规定消防监督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实施。确定了消防监督机关的任务,并对火场指挥、消防组织设置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条例》自1984年10月1日...[继续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1979年7月1日通过,同月6日公布,1980年1月1日起实施。分总则和分则两编。共13章192条。总则有:刑法的指导思想、任务和适用范围,犯罪,刑罚,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他规定。分则有反革命...[继续阅读]
1984年5月11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84年5月13日国务院公布,1984年10月1日起实施。共7章32条。内容有: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火灾扑救、消防监督、奖励与惩罚、附则等。条例规定消防工作实行...[继续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984年9月20日通过。1985年1月1日起实施。共7章42条。主要内容有总则,森林经营管理,森林保护,植树造林,森林采伐,法律责任,附则。其中,在森林保护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继续阅读]
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5年6月18日公布,自1985年10月1日起实施。共23条。其中第16条规定,加强草原防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防火责任制,制定草原防火制度和公约...[继续阅读]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1986年9月5日公布,自1987年1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5章45条。内容有:总则、处罚的种类和运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裁决与执行、附则等。《条例》第26条具体地...[继续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周恩来1952年3月4日签发实施。《指示》要求在每年容易发生山火的季节,山区及山区附近的各级人民政府应把护林防火工作列为中心工作之一,由首长负责亲自布置、检查和督促。对大面积山林,应根据行政...[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