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第六十八条 正当性之确定一、执行程序须由执行名义中作为债权人之人提起,并应针对执行名义中作为债务人之人提起。二、如执行名义为无记名证券,则执行程序须由该证券之持有人提起。三、如出现继受权利或债务之情况,则执 (共 846 字) [阅读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