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数字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文化传媒产业已经成为当代世界最重要的少数产业之一,版权秩序不仅是其枢纽,而且国际版权的生产与贸易已经演化为当代文化传媒产业的中心内容。然而,现代数字技术,一方面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随着现代数字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文化传媒产业已经成为当代世界最重要的少数产业之一,版权秩序不仅是其枢纽,而且国际版权的生产与贸易已经演化为当代文化传媒产业的中心内容。然而,现代数字技术,一方面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继续阅读]
政治自由、文化繁荣、经济发展是欧美国家传媒体制与政策的基本目标取向,其基础是个人权利本位,产权保护则成为这一基础的关键所在,而表达自由、传播自由、个人隐私、版权保护、公共利益、多样性、普济服务、自由市场、适...[继续阅读]
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至八、九十年代,世界范围内文化传媒产业由偏重政治,向传媒商业化、经贸化、贸易自由化的范式转型。福罗将二战以后国际信息和知识管理模式划分为二大基本类型:发展模式与贸易模式。前者强调民族国家及...[继续阅读]
从根本上讲,范式转型就是基本体制的历史性转型。那么,当代国际文化传媒体制历史性转型的突出特征又是什么呢?物质经济与技术当然是其基本结构,但是,法律、政府、意识形态等亦然,有时更甚,尤其是体制转型期。20世纪80年代初...[继续阅读]
DeCSS法律诉讼案[1],即美国电影协会控告《2600:黑客季刊》一案,不仅是美国,而且也是国际新版权保护体制第一个最重要的标志性事件,其清晰显示出当代国际版权保护体制转型中的反规避新原则。该杂志在一篇文章中记述挪威黑客乔恩...[继续阅读]
自中国传媒产业化1978年启动以来,20多年时间里,中国大众传媒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以集团化为显著标志,市场引导、商业取向、消费主导倾向明显,政治意识形态严重泛化的局面大为改观。但是,当传媒的产权多元化和投资自由化接近...[继续阅读]
P2P文件共享之所以令唱片业如此咬牙切齿的根本原因只怕并不是共享活动导致了CD销量的下降,而是它所推动的数字音乐传播模式动摇了唱片公司形成于实体传播时代的主导地位。因此,要对P2P文件共享所引发的侵权纷争有更全面的把...[继续阅读]
P2P文件共享网络(如Napster,Grokster,Kazaa,Morpheus,以及eDonkey等)的主要功能是让连在互联网上的大量用户能够直接交换和储存数字文件[1]。在P2P文件共享网络上流通着海量的版权音乐作品,根据美国版权法,这些音乐作品的版权分别指向于歌...[继续阅读]
版权法为唱片业所提供的必要保护是否已经完成了它的“必要”使命,还是应该乘胜追击,将P2P文件共享网络(软件)这一中立技术(应用)及其维护者也一并绳之以法,从而最终将P2P文件共享活动荡涤干净?这其实取决于P2P文件共享网络(软...[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