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作为咖啡代用品的焙制麦芽(税目09.01或21.01);(二)税目19.01的经制作的细粉、粗粒、粗粉或淀粉;(三)税目19.04的玉米片及其他产品;(四)税目20.01、20.04或20.05的经加工或保藏的蔬菜;(五)药品(第三十章);(六)具有芳...[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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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作为咖啡代用品的焙制麦芽(税目09.01或21.01);(二)税目19.01的经制作的细粉、粗粒、粗粉或淀粉;(三)税目19.04的玉米片及其他产品;(四)税目20.01、20.04或20.05的经加工或保藏的蔬菜;(五)药品(第三十章);(六)具有芳...[继续阅读]
注释:一、税目12.07主要包括油棕果及油棕仁、棉子、蓖麻子、芝麻、芥子、红花子、罂粟子、牛油树果。但不包括税目08.01或08.02的产品及油橄榄(第七章或第二十章)。二、税目12.08不仅包括未脱脂的细粉和粗粉,而且包括部分或全部...[继续阅读]
注释:税目13.02主要包括甘草、除虫菊、啤酒花、芦荟的浸膏及鸦片,但不包括:一、按重量计蔗糖含量在10%以上或制成糖食的甘草浸膏(税目17.04);二、麦芽膏(税目19.01);三、咖啡精、茶精、马黛茶精(税目21.01);四、构成含酒精饮料的植物...[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归入第十一类的下列产品:主要供纺织用的植物材料或植物纤维,不论其加工程度如何;或经过处理使其只能作为纺织原料用的其他植物材料。二、税目14.01主要包括竹(不论是否劈开、纵锯、切段、圆端、漂白、磨光...[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税目02.09的猪脂肪及家禽脂肪;(二)可可脂、可可油(税目18.04);(三)按重量计税目04.05所列产品的含量超过15%的食品(通常归入第二十一章);(四)税目23.01的油渣或税目23.04至23.06的残渣;(五)第六类的脂肪酸、精制蜡...[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用第二章、第三章及税目05.04所列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肉、食用杂碎、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或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二、本章的食品按重量计必须含有20%以上的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继续阅读]
注释:本章不包括:一、含有可可的糖食(税目18.06);二、税目29.40的化学纯糖(蔗糖、乳糖、麦芽糖、葡萄糖及果糖除外)及其他产品;三、第三十章的药品及其他产品。子目注释:一、子目号1701.12、1701.13及1701.14所称“原糖”,是指按重量计...[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税目04.03、19.01、19.04、19.05、21.05、22.02、22.08、30.03、30.04的制品。二、税目18.06包括含有可可的糖食及注释一以外的其他含可可的食品。Notes:1.ThisChapterdoesnotcoverthepreparationsofheadingNo.04.03,19.01,19.04,19.05,21.05,22.02,...[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按重量计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超过20%的食品(第十六章),但税目19.02的包馅食品除外;(二)用粮食粉或淀粉制的专作动物饲料用的饼干及其...[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用第七章、第八章或第十一章所列方法制作或保藏的蔬菜、水果或坚果;(二)按重量计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其混合物超过20%的食品(第十六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