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税目07.12的什锦蔬菜;(二)含咖啡的焙炒咖啡代用品(税目09.01);(三)加香料的茶(税目09.02);(四)税目09.04至09.10的调味香料或其他产品;(五)按重量计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继续阅读]
海量资源,尽在掌握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税目07.12的什锦蔬菜;(二)含咖啡的焙炒咖啡代用品(税目09.01);(三)加香料的茶(税目09.02);(四)税目09.04至09.10的调味香料或其他产品;(五)按重量计含香肠、肉、食用杂碎、动物血、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其...[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本章的产品(税目22.09的货品除外)经配制后,用于烹饪而不适于作为饮料的制品(通常归入税目21.03);(二)海水(税目25.01);(三)蒸馏水、导电水及类似的纯净水(税目28.53);(四)按重量计浓度超过10%的醋酸(税目29.15)...[继续阅读]
注释:税目23.09包括其他税目未列号的配制动物饲料,这些饲料是由动、植物原料加工而成的,并且已改变了原料的基本特性,但加工过程中的植物废料、植物残渣及副产品除外。子目注释:子目2306.41所称“低芥子酸油菜籽”,是指第十二...[继续阅读]
注释:本章不包括药用卷烟(第三十章)。子目注释:子目2403.11所称“水烟料”,是指由烟草和甘油混合而成用水烟筒吸用的烟草,不论是否含有芳香油及提取物、糖蜜或糖,也不论是否用水果调味,但供在水烟筒中吸用的非烟草产品除外。...[继续阅读]
注释:一、除条文及注释四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税目只包括原产状态的矿产品,或只经过洗涤(包括用化学物质清除杂质而未改变产品结构的)、破碎、磨碎、研粉、淘洗、筛分以及用浮选、磁选和其他机械物理方法(不包括结晶法)精...[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铺路用的矿渣及类似的工业废渣(税目25.17);(二)天然碳酸镁(菱镁矿),不论是否煅烧(税目25.19);(三)主要含有石油的石油储罐的淤渣(品目27.10)(四)第三十一章的碱性熔渣;(五)矿物棉(税目68.06);(六)贵金属或包贵金...[继续阅读]
注释:一、本章不包括:(一)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有机化合物,但纯甲烷及纯丙烷应归入税目27.11;(二)税目30.03及30.04的药品;或(三)税目33.01、33.02及38.05的不饱和烃混合物。二、税目27.10所称“石油及从沥青矿物提取的油类”,不仅包括石...[继续阅读]
注释:一、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税目只适用于:(一)单独的化学元素及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二)上述(一)款产品的水溶液;(三)溶于其他溶剂的上述(一)款产品,但该产品处于溶液状态只是为了安全或运...[继续阅读]
注释:一、除条文另有规定的以外,本章各税目只适用于:(一)单独的已有化学定义的有机化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二)同一有机化合物的两种或两种以上异构体的混合物(不论是否含有杂质),但无环烃异构体的混合物(立体异构体除外...[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