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家庭关系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在古代希腊《奥德修纪》、《历史》,古代罗马《高卢战记》、《政治学》、《罗马史》,以及古代中国《诗经》、《左传》和《吕氏春秋》等著述中,都可找到许多有...[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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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家庭关系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在古代希腊《奥德修纪》、《历史》,古代罗马《高卢战记》、《政治学》、《罗马史》,以及古代中国《诗经》、《左传》和《吕氏春秋》等著述中,都可找到许多有...[继续阅读]
等级性是阶级社会中婚姻关系的重要特征,也是汉代婚姻关系形成时的首要前提。然而,有一种看法却强调两汉时期的特殊性,认为汉代婚姻关系不受等级性的约束。早在16世纪,明代学者茅坤就提出“汉代婚姻无法度”,并说这是“古今...[继续阅读]
汉代婚姻等级性的上述特点,对汉代社会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影响之一,这种通婚方式,促使了社会阶层结构的垂直流动。一些原处于社会下层的小农、小手工业者以及从事百业的城市平民转而进入地位较高的阶层。例如:平民女子...[继续阅读]
两汉时期,由于各个阶层社会地位的不同和职业上的差异,婚家之间在地域的远近上也有所不同。汉代社会经济主要包括小农经济与地主经济两大类,它们的共同特征是:都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产规模小,生产工具比较简陋,以及“生...[继续阅读]
两汉时期,内地人民与边域民族之间存在着双向性人口流动,既有内地汉族人口迁徙至匈奴、西域、西南夷和高句丽等地,也有这些地区的人口迁徙至内地。其中,边域民族定居内地的人口,可能比汉族徙往边域民族聚居区的人口要多。这...[继续阅读]
以往有关著述,对于汉代男子和女子初婚年龄的确定不够准确。一些人把汉儒倡导的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当做史实,这一直沿用到20世纪三四十年代。[1]另一些人则依据汉惠帝颁布的女子十五岁不出嫁,罚钱五算的诏令...[继续阅读]
汉代男子的普遍初婚在14岁至18岁之间。皇族西汉时期,除去汉初汉惠帝的成婚年龄是20岁[1],其他皇帝均在14岁至18岁之间,如文帝是14岁左右与窦氏结婚[2],武帝和元帝的初婚年龄至晚是16岁[3]。诸侯王的初婚年龄亦大致在这一范围之中...[继续阅读]
西汉初年,女子初婚年龄大都在15岁之后。惠帝六年(公元前189年)颁诏:“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1]可见,至少在惠帝六年以前的西汉初期近二十年间,有不少女子到了成年(大女)期而不出嫁。何以会出现这种状况,史书没有...[继续阅读]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汉代男子和女子的正常初婚年龄,还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出现婚龄偏高或偏低的情形。因素之一: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一些小农、小手工业者、平民家庭,以及某些低级官吏家庭,由于家资有限,难以拿出数目可...[继续阅读]
汉代人口普遍初婚年龄的结构,大致稳定了近四百年,从而对以后人们的婚龄结构及婚龄起始观念起了颇大影响。“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儒家说教再也不被人们提及了,从两晋到隋唐,中经五代末辽金元,又到明清这近两千年...[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