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依照...[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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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依照...[继续阅读]
各厅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法工作规则》已经2003年7月4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法工作规则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三年七月四日...[继续阅读]
各中央企业:为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提高中央企业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附件:中央企业信息工作暂行办法第一...[继续阅读]
(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6次主任办公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继续阅读]
各中央企业:为推动中央企业第二任期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引导中央企业以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通过持续改进,逐步达到标杆企业的先进水平,完善目标确定机制,我委在认真总结第一任期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继续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继续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真实反映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状况,规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工作,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继续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综合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促进提高资本回报水平,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根...[继续阅读]
各中央企业:为加强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统计标准管理,规范企业规模分类标准,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印发给你们,请在财务会计统计和财务报告工...[继续阅读]
各中央企业:为做好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4号),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执行。附件: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