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之常情及祖宗旧制,官员必须丁忧守制。但是张居正不是一个按常规办事的人,经常说: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何恤訾议!况且大权在握,新政正在展开,他不愿意因为丁忧而离开岗位二十七个月。碍于祖宗旧制和舆论压力,必...[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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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之常情及祖宗旧制,官员必须丁忧守制。但是张居正不是一个按常规办事的人,经常说: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何恤訾议!况且大权在握,新政正在展开,他不愿意因为丁忧而离开岗位二十七个月。碍于祖宗旧制和舆论压力,必...[继续阅读]
“夺情”之局以“在官守制”的形式定了下来,政府的运作一切如常,张居正依然大权在握。岂料,这一安排激起一些官员的强烈反对,其声势之咄咄逼人,为朱翊钧与张居正始料不及。反对得最为激烈的是翰林院编修吴中行、翰林院检讨...[继续阅读]
吴中行获悉“廷杖”的圣旨后,显得格外镇定,向南遥拜远在常州的母亲殷氏,说:“儿死矣,有子事吾母也。”然后告别夫人毛氏,说:“知子能事母托孤,吾长逝无所恨。”说毕,准备跃马而出,锦衣卫缇骑已经到了家门。他回首对儿子吴亮...[继续阅读]
万历新政是从政治改革切入的,政治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之后,转入财政经济改革。要面对长期积累下来的国匮民穷的老大难问题,非大动干戈不可。而这样做,必须以综核名实、信赏必罚为原则,以考成法为激励手段,方可保证有令必行,有...[继续阅读]
农村的耕地按照田亩面积、课税等则,分夏秋两季征收赋税,即夏税和秋粮,简称税粮,又称钱粮。一些势豪大户常常隐瞒田亩面积,规避赋税,花样百出。嘉靖《宁波府志》揭示的陋习颇具代表性,势豪大户用隐匿田亩的方式规避税粮,在田...[继续阅读]
所谓“清丈”,又叫做“清丈田粮”,它包含清丈田亩、清理税粮的双重含义,张居正把它叫做“丈地亩,清浮粮”。首先在福建省试点,然后推行到其他各省。经过充分酝酿,万历六年(1578)十一月,皇帝下达谕旨,在福建省试行清丈。皇帝的...[继续阅读]
清丈在各地普遍展开,由于各地方官的思想与态度不同,效果也迥然有别,利弊得失各不相同。一般说,凡认真按照朝廷制订的准则进行清丈,“诸所谤议皆所不恤”,就能体现清丈在当时具有的合理性。第一,清丈之后,田地有定数,赋税有...[继续阅读]
一条鞭法究竟始于何时?众说纷纭。可以肯定的是,它并不始于万历年间,张居正在推行新政时,发现了它的合理性,把它推广到全国。那么它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连明朝人也不甚了了。万历年间重新修订的《大明会典》有一条资料,标明...[继续阅读]
由于地区的差异,对于一条鞭法的看法自然难以一致,有人以为便,有人以为不便,张居正写信给有关官员,谈了自己的观点:“条编之法,有极言其便者,有极言其不便者,有言其利害半者。仆思政以人举,法贵宜民,执此例彼,俱非通论。故近...[继续阅读]
一条鞭法的推广,在赋役制度改革进程中具有重大意义,它相对地改变了过去赋役负担不均的状况,简化了赋役征收的方法。庞尚鹏在谈到他担任浙江巡按御史时推行一条鞭法的初衷,就是为了纠正赋役不均的弊端。他指出“赋役不均实...[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