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为在四川省低层轻型木结构建筑应用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三层及三层以下低层轻型木结构建筑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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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在四川省低层轻型木结构建筑应用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三层及三层以下低层轻型木结构建筑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继续阅读]
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下,以规格材、木基条板等轻质材料为基础,采用在工厂预制的构件,以现场装配建造而形成的结构。...[继续阅读]
用规格材或木基结构板材制作的墙体、楼盖和屋盖系统等组合形成的单层或低层建筑结构。...[继续阅读]
采用纤维增强覆面木基板在工厂制作的轻型结构楼板、轻型结构墙板、轻型桁架等构件,运至现场,由现场装配胶合构成的楼盖、屋盖以及墙板结构受力体系。...[继续阅读]
采用木基条板组坯粘接拼接、表面铺设纤维并与胶凝材料结合,形成全封闭覆面层的板材。...[继续阅读]
3.0.1 低层轻型木结构建筑应采用系统集成的方法统筹建筑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的全过程。3.0.2 低层轻型木结构体系应遵守模数协调标准,按照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的要求,以少规格、多组合的原...[继续阅读]
4.0.1 低层轻型木结构使用的结构构件应由工厂加工制作;制作构件的材料性能应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4.0.2 规格材轻型木结构用规格材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50005的规定。4.0.3 制作构件时,木材含水率...[继续阅读]
5.1.1 低层轻型木结构建筑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规定,且模数宜与构件的规格尺寸相协调。5.1.2 低层轻型木结构建筑设计宜按照被动措施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空间布局,并采取自然采光、自然...[继续阅读]
5.2.1 建筑平面布置宜简单、规则,各功能空间布局合理、有序,并能满足空间的灵活性与可变性。5.2.2 建筑竖向布置宜规则、均匀,承重墙、柱等竖向构件宜上、下连续。5.2.3 建筑门窗的平面位置和尺寸应满足结构受力及标准化设计要...[继续阅读]
5.3.1 围护结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尚应符合相应气候区的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5.3.2 围护结构单元的划分应满足建筑的功能、结构、经济性和立面形式等要求,并...[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