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的《电价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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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提出的《电价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建立和培育电力市场、优化...[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十五”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加快发展,发电装机总容量和年发电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位。“西电东送”、城乡电网改造等工作成效显著,电力供应基本上满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加强经济运行调节,推进结构调整,使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有所缓解,国民经济继续保...[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电力局,各电管局:由于1997年下半年以来新投产发电的独立电力生产企业(机组)尚未核定上网电价,部分发电企业与电网经营企业在结算中存在的问题较多。因此,为了维护正常的电力生产经营秩...[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经贸委(经委)、电力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9]12号文件和国家计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计价格[1999]742号)精神,现就发挥价格...[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各分公司:1985年以来,我国对社会集资和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建设的电厂实行按还本付息原则定价的政策,对加快电力发展、缓解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各分公司:为适应下一步深化电价改革的需要,经商国家电力公司,决定对全国电价基本情况特别是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建立电价数据库。为此,我们编制了...[继续阅读]
国家电力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经贸委: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原则意见以及《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调整供电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744号)精神,决定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继续阅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贸委(经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停止收取供(配)电工程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98号)下发后,各地在贯彻执行中提出了一些问题。...[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