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意义上的“Abbildung”一般被译作“反映”,而所谓“反映论”则意味着这样一种认识论,它坚持有一个独立于意识的客观现实存在并认为人类意识有能力反映这个现实。但在胡塞尔现象学中,这个概念具有特殊的含义:它不再是一个...[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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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意义上的“Abbildung”一般被译作“反映”,而所谓“反映论”则意味着这样一种认识论,它坚持有一个独立于意识的客观现实存在并认为人类意识有能力反映这个现实。但在胡塞尔现象学中,这个概念具有特殊的含义:它不再是一个...[继续阅读]
“凸现”作为胡塞尔现象学的术语意味着:在自我转向某个对象之前,这个对象(更确切地说,这个尚未对象化的某物)以一定的方式突出于它所处的内容背景,从而有可能导致对自我目光的吸引。“凸现”构成“触发”(Affektion)的首要前提...[继续阅读]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映射”是一门首先在世间观点中得以坚持下来的感知理论的中心概念。它意味着物理事物(现实一般)在单面的显现变化中的被给予方式[1]。在这里,映射作为体验区别于被映射之物本身,即区别于作为感知对象的...[继续阅读]
通常意义上的“绝对者”,例如上帝,在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中是一个应当通过先验还原而被排斥的课题[1]。胡塞尔所运用的“绝对者”概念是指“绝对意识”或“意识绝对者”[2]。在这个意义上,“绝对存在”是“内在于意识之物”...[继续阅读]
相对于经验主义的“抽象理论”而言,胡塞尔的现象学体现了一种“现代抽象理论”[1]。他在“本质直观”的标题下对现象学意义上的“抽象”概念做了新的规定:“抽象”不再是通常意义上“对一个感性客体的某个不独立因素的突出...[继续阅读]
在胡塞尔的现象学中,“背理性”是一个与“明见性”相对立的概念。他在《逻辑研究》中曾提到,“就具体的争执情况而言,与明见性相应的是背理性,它是一种对意向和拟充实之间的完全争执的体验”[1]。“明见性”在这里是指一个...[继续阅读]
“变化”概念虽然不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专门术语,但却为胡塞尔经常用来描述意识的流动性、发生性、奠基性和其他等等变动性特征。相对于“变异”(Modifizierung)、“变式”(Modalisierung)等等这些专门被用来规定具体意识变动的概念而...[继续阅读]
在胡塞尔的静态现象学分析中,意识的“意向”(亦即广义上的意识行为)主要是由两个成分所组成:“瞄向”(Abzielen)和“射中”(Erzielen)[1]。所谓“瞄向”是指“意向”对某物的指向状态,而“射中”则意味着这个意向在直观得到“充实...[继续阅读]
“关注”在胡塞尔那里基本上是“注意力”概念的同义词,它同时也被胡塞尔等同于“把握”概念[1]。胡塞尔认为,在每一个我思(Cogito)中都包含着一个内在于纯粹自我的目光朝向。这种“自我的目光指向”可以是感知的、回忆的、评...[继续阅读]
“相即性”概念涉及到传统认识论中“事物与思想之相即性”(adaequatioreietintellectus)的问题。它在托马斯·阿奎纳对真理的著名定义中得到体现:“真理就是事物与思想的相即”。“事物与思想”的相即性如何可能,这也是胡塞尔的认识...[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