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情绪型的“散怀抱”与理智型的“凝神静思”作为一组对比内容,我们发现了其中还牵涉到更多的心里内容。比如关于意识、关于情感等等。首先来看意识。以心理学方法来分类,则在一个“意识”的概念之下可以分为三种心理状态...[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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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情绪型的“散怀抱”与理智型的“凝神静思”作为一组对比内容,我们发现了其中还牵涉到更多的心里内容。比如关于意识、关于情感等等。首先来看意识。以心理学方法来分类,则在一个“意识”的概念之下可以分为三种心理状态...[继续阅读]
书法艺术是视觉艺术,书法是用眼睛去看(欣赏)的,故而,研究书法形式心理,必然会落脚到书法的视知觉心理。当然,知觉中包含着感觉:从感觉走向知觉。由于大部分知觉都是依据视觉立场,具有辨认的起点,于是我们又可以将之另冠一个...[继续阅读]
走向创作的书法心理活动,其内容更丰富而复杂,其方式方法也更多样,我们前述的书法家“兴来”、“醉酣”,理智型与情绪型,恒久情感与突发情感,所涉及的都是创作情态。而站在现代美学、心理学立场看书法创作情态,除了这些之外...[继续阅读]
书法学习心理研究,是一个更需要认知心理支撑的研究项目。学习的目的就是为了“知”,为了获得,把“未知”变为“已知”,故而它与认知心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彼此相融的关系。书法学习需临摹,于是从学习心理(它比较笼统)又转向...[继续阅读]
书法理论研究中关于创作心理方面的研究十分匮乏,没有心理学成果的支撑,所谓的创作与鉴赏研究,至少在现阶段也只能是浮光掠影,满足于一般的常识介绍或引用一些古代书论充数而已。这既是一种对现状的评估,也是一种历史的规定...[继续阅读]
艺术形态学,在目前的中国学术界,还是一种较新的学科思维方式与学科构架。我们过去看书法史、书法家、书法作品,都是看实实在在的具体内容、物质对象。因此要问书法是什么,回答是很容易的——书法就是这些现成的人与事。而...[继续阅读]
如果说第一节的叙述,是较为西方的审视立场,那么本节的形态学展开,则取较为古典的立场。以它来证明书法形态学的诸特征,是一种更有新意的思辨角度:形态学是一个西方学术概念,而现在要用古典的立场来证明它,这就有了产生新意...[继续阅读]
以分类的方式看书法艺术形态,最好的办法是进行对比。我们在此处指出三个不同的比较基准。第一,是基于书法是视觉艺术,于是书法与各艺术门类进行外部特征的比较,看看同是艺术表现,书法拥有哪些共通的形态?又拥有哪些独特的...[继续阅读]
至此,我们可以在书法形态学的完整意义上对书法艺术进行归纳与总结了。书法艺术是一门十分特殊的视觉艺术,书法作为视觉艺术有它的前提与条件,但它在视觉以外又有许多更细致的规定与要求。此外,即使是视觉,它的形式表现方式...[继续阅读]
研究书法形态学,除了把握、理解、认识过去的书法形态曾经有过哪些种类之外,还应该再继续追问一下,书法形态在今后应该是怎样的。换言之,书法形态学研究并不仅仅是一种历史回顾,它还应该是一种思辨的、有前瞻性的未来研究—...[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