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监理单位的确定主要采用招标的方法,少数土地整理工程采用议标方法。土地整理工程监理招标的几种类型:1.全社会招标。即根据工程规模、专业特点、合同实行的难易程度、业主的管理能力等,面向全社会拥有相应资质的监...[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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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监理单位的确定主要采用招标的方法,少数土地整理工程采用议标方法。土地整理工程监理招标的几种类型:1.全社会招标。即根据工程规模、专业特点、合同实行的难易程度、业主的管理能力等,面向全社会拥有相应资质的监...[继续阅读]
(1)监理工作的总目标:土地整理工程监理目标控制是根据业主方提出的监理委托要求,通过目标规划、风险管理和动态控制,使监理工程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合同投资,实际建设周期不超过合同建设周期,确保净增耕地面积达到规划设计...[继续阅读]
(1)土地整理工程监理的依据是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标准、规范,涉及的具体规范和标准为: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1993);③《土工试验规程》(SD128—1987);④《水利水...[继续阅读]
1.建立健全(监理)内部工作制度,分工明确,责任落实(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公司全面负责和领导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工作,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2)监理会议制度:每星期(旬)由总监主持召开一次...[继续阅读]
建立工程项目监理组织,应该根据组织理论,遵循下列组织原则:(1)目的性原则:从“一切为了确保监理目标实现”这一根本目的出发,因目标而设事,因事而设人、设机构、分层次,因事而定岗定责。如果离开监理目标,或者颠倒了这种客观...[继续阅读]
所谓项目监理组织是指监理公司为完成特定项目的监理任务而建立的组织。当监理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之后,接下来就是要根据委托项目的阶段及任务,向项目派出以有资格的监理工程师为骨干,加上其他技术人员共同组成...[继续阅读]
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工程项目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1)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在工程建设监理中,监理工程师必须尊重科学,尊重事实,组织各方协同配合,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为使这一职能顺利实施,必须坚持公正...[继续阅读]
监理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1)守法:守法,这是任何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或个人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对于监理单位——企业法人来说,守法,就是要依法经营。①监理单位只能...[继续阅读]
(一)概述当前我国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作为建筑市场主体之一的社会监理单位,在参与市场活动的过程中,依法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果监理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发生了违法行为...[继续阅读]
在监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方面,存在许多盲区,人们只强调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但对监理责任的内涵这一关键问题至今未进行过深入探讨。有责任就有风险。认识和防范监理责任风险已成为十分紧迫和重要的任务,应...[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