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阶段我国有关学校安全还没有一部专门意义上的法律,但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还是以条文的形式出现在各个层级的多部法律法规中。大致形成如下的学校安全法律构架:1.国家根本大法我国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第...[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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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现阶段我国有关学校安全还没有一部专门意义上的法律,但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还是以条文的形式出现在各个层级的多部法律法规中。大致形成如下的学校安全法律构架:1.国家根本大法我国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第...[继续阅读]
国家为保证有关学校安全法律法规得以实现,在每一部法律或文件的最后部分,都强调“法律责任”这一内容,来表明对违法违规、不作为的惩治。如果相关行为人没有履行学校法律法规责任而引发安全事故,就必然会承担由此引发的法...[继续阅读]
除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作了相关规定外,国家还通过一系列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对学校安全进行更细致、更具体的强调和指导,主要包括:1.《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按照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继续阅读]
美国著名心理学家、人类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1943年在他的《人类动机的理论》中提出了著名的“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见图1)。在他的理论中,安全被认为是一种较低层次的需要,是人在诸如呼吸、水、食物、睡眠、生理平衡、分泌...[继续阅读]
学校安全的对象目标或者安全客体是学生,这是一个从三岁半算起直到二十五、六岁,跨越幼儿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等三个成长阶段,占据个人生命四分之一的特殊时间段,是几乎所有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历程。之所以说它是学校...[继续阅读]
当一名孩童从3 岁半踏入幼儿园那刻起,就会有一堵看不见的“墙”横在他的面前,这就是“安全事故墙”。这面“墙”会一直陪伴他走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更高的教育成长期,稍不留神就会一头撞上去,给自己造成...[继续阅读]
学校安全目标是国家、政府、学校在一定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设立的确保学生有关安全所达到某一预期目的的指标。国务院办公厅在其制定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继续阅读]
学校安全既然是一项国家系统工程,那么政府及其所辖部门就应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从行政角度来看,学校安全以教育、公安两部门为主,至少有16个其他部门共同参与来实现和完成的(见图1)。(需要强调的是随着...[继续阅读]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从五个方面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实现学校安全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具体规定。一要明确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指导...[继续阅读]
【顶层设计预防体系之一】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