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笔记著作对宋杂剧演出情形作了记载和评论,这是宋杂剧理论的一个方面。宋杂剧成为宋代朝廷和官宦之家的主要娱乐形式,宋代的一些笔记著作中,对杂剧在宋代的朝廷和官宦之家的演出情形作了记载。如宋孟元老《东京梦华...[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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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笔记著作对宋杂剧演出情形作了记载和评论,这是宋杂剧理论的一个方面。宋杂剧成为宋代朝廷和官宦之家的主要娱乐形式,宋代的一些笔记著作中,对杂剧在宋代的朝廷和官宦之家的演出情形作了记载。如宋孟元老《东京梦华...[继续阅读]
在宋代,随着杂剧的产生,也有人编撰杂剧的剧本,如灌圃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条载:“教坊大使在京师时,有孟角球,曾撰杂剧本子。”教坊大使是宋代宫廷教坊的官职名,其职责是掌管教坊的演出,故教坊大使孟角球撰写杂剧...[继续阅读]
杂剧在宋代的各类技艺中崭露头角,逐渐成为一种独立的表演形式之后,杂剧的艺术特征和艺术规律,也成为宋人所关注的一个问题。因此,在宋代的笔记著作中,对宋杂剧的艺术特征作了探讨,其中包括对宋杂剧的体制、脚色和语言风格...[继续阅读]
随着杂剧的产生并流传,杂剧艺人采用谐谑调笑的表演手法,讽刺时政弊政,引起了统治者的不满,认为杂剧的兴起和流传,对封建统治造成了威胁,故加以禁演。如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八载:元祐中上元,驾幸迎祥池宴从臣,教坊伶人...[继续阅读]
我国的古代戏曲理论经过了从先秦到唐宋这一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孕育后,到了元代,伴随着戏曲的形成,终于进入了成熟时期。元代是我国古代戏曲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黄金时期。在南方的温州一带,产生了南戏,在北方的平阳、真定、大都...[继续阅读]
钟嗣成(约1279—约1360),字继先,号丑斋,原籍大梁(今河南开封),后寓居杭州。早年曾与赵良弼一起,入杭州路儒学,同受业于邓善之、曹克明、刘濩。早年的钟嗣成也曾像传统的汉族文人一样,拜师读经,走科举应试、读书做官的路,在他早...[继续阅读]
《录鬼簿》是一部记载元曲作家和作品的论著,要搜集元曲作家和作品的有关材料并将他们记载下来,加以评述,首先必须对什么是“曲”作出界定。综观钟嗣成在《录鬼簿》中对元代曲家和作品的记载与评述来看,他的文体意识是十分...[继续阅读]
《录鬼簿》在对曲家加以记载和排列时,除了清晰的曲体观念外,即按作家所作的不同曲体(散曲与剧曲)作为区别标准,又具有清晰的历史发展意识,将作家所处时代的先后也作为分类的标准,依据这些曲家所生活的时代及与自己的关系...[继续阅读]
《录鬼簿》不仅记载了元代戏曲和散曲作家的生平与剧目,为研究元代杂剧和散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而且在简短的评语与吊词中,钟嗣成也提出了自己的曲学主张,对戏曲和散曲的文体特征、功能、题材、构思、语言、音律等问题都表...[继续阅读]
《录鬼簿》作为我国古代戏曲理论史上第一部以记载作家与剧目为主的理论专著,对后世的戏曲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录鬼簿》对后世戏曲理论的影响,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理论形态上的影响,一是理论内容上的影响。《录鬼簿》...[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