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林指出,自由的概念极为含混而复杂,思想史上可能存在“200多种定义”,但有两种核心的含义卷入了“丰富的人类历史”,因而特别值得关注。他“遵循先例”,将这两种自由的概念分别称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1]我们在《...[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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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林指出,自由的概念极为含混而复杂,思想史上可能存在“200多种定义”,但有两种核心的含义卷入了“丰富的人类历史”,因而特别值得关注。他“遵循先例”,将这两种自由的概念分别称为“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1]我们在《...[继续阅读]
伯林对自由的论述有其复杂性、含混之处以及某些表述缺陷,这造成了各种误解和阐释的困难。要澄清伯林关于两种自由以及它们对政治实践之影响的思想,我们需要分别把握他三个层次的论题:(1)两种自由是同等重要的终极价值;(2)两...[继续阅读]
依据伯林最明确的表述,两种自由都是重要的终极价值,在原则上没有高低之分,它们在实践中都有可能被扭曲和滥用而造成社会灾难。就这两方面而言,伯林在两种自由之间没有明确的倾向(除了警示积极自由的滥用更具欺骗性之外)。...[继续阅读]
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分歧与争议的世界。我们应当如何对待生活方式的多样性以及价值纷争的局面?这是伯林思想所针对的重要问题之一。在他看来,试图用某个特定的“善”(good)或价值来统领所有生活的目标,以求得社会世界的和谐...[继续阅读]
伯林主张,在价值多元的社会世界中我们应该放弃一元论的信条,接受注重消极自由的自由多元主义。自由主义似乎是伯林应对多元冲突困境的一种立场。但是,从肯认价值多元论到主张自由主义的依据究竟是什么?表面上看,伯林的推论...[继续阅读]
在概念逻辑的层面上,伯林的多元性论题与自由论题之间的紧张是明显的。严格说来,如果坚持多元价值之间不可公度,就会在逻辑上否认存在任何普世性的基本价值,包括自由。一个多元主义者如何可能同时是一个普世的自由主义者...[继续阅读]
2005年,牛津大学政治哲学家大卫·米勒(DavidMiller)发表了一篇论述伯林民族主义思想的论文。[1]在此之前,几乎没有人对此重要问题做出过系统而深入的探讨。米勒的分析表明,一旦我们进入伯林散落在不同篇章中的相关具体论述,就会发...[继续阅读]
如果我们能够——像伯林在他自己的思想史研究中所倡导的那样——“移情地”进入伯林的精神世界,或许可以发现,他对于民族主义既怀有深厚的同情,又保持高度的警惕,而在根本上他的同情是出于对自由——生活方式多样性的自由...[继续阅读]
米勒指出,伯林并没有发展出一套关于自由民族主义的规范政治理论。但这种理论并不是没有可能。他勾勒了自由民族主义者所理解(或者所能接受)的民族主义的六个特征,基本上采取“多元性的、道德上受限制的以及重叠性的”取向...[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