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育婴慈幼之政,南宋政府也一如既往,承继北宋成例,并有发展。南宋时期,许多家庭都把多生子女看作是沉重的负担。在当时的百姓看来,两男一女是最好的,于是民间有一个很残忍的风俗,如果生出了第四个孩子,往往就会被溺死。这种...[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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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育婴慈幼之政,南宋政府也一如既往,承继北宋成例,并有发展。南宋时期,许多家庭都把多生子女看作是沉重的负担。在当时的百姓看来,两男一女是最好的,于是民间有一个很残忍的风俗,如果生出了第四个孩子,往往就会被溺死。这种...[继续阅读]
宋代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转型期,从某种意义上说,两宋三百余年,在中国古代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这一时期,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长足发展,其中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尤为突出。空前发达的社会慈善事业,有效地减小了...[继续阅读]
金朝(1115—1234),或称大金、金国,是位于今日中国东北地区的女真族建立的一个政权,创建人为金太祖完颜旻,国号金,建都会宁府(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1125年,金灭辽,1127年灭北宋。后迁都中都,再迁都至汴京(今河南开封)。天兴...[继续阅读]
南宋德祐二年(1276),元军进入临安(今浙江杭州)。南宋谢太后率百官向元军投降。1279年2月,南宋残军与元军在新会崖门海域(今属广东江门市)展开了一场历时二十多天的大海战,双方投入兵力十五万余,动用战船两千余艘,最终宋军全军覆...[继续阅读]
明清时期慈善事业的发展,首先表现为在明代由官方倡设了养济院以恤孤老。并且在明代,这种养济院在全国不断得到推广和普及。其实养济院这个名称,并非明代首创。早在南宋淳熙七年(1180),江南西路转运司副使芮烨、钱实及判官赵...[继续阅读]
综观历朝历代的慈善事业,大抵依朝代的兴亡更替而兴衰。基本规律是,开国之初,政府往往比较重视慈善救济工作,体现新朝新气象,各级官吏也相对比较清明用命。至中晚期,开始懈怠慵懒,直至衰微甚至消弭。清代的养济院,也没逃出这...[继续阅读]
弃婴问题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个社会痼疾。溺婴即所谓的“生子不举”。古代社会,由于避孕手段几乎没有,妇女生育的机会很多。但当时一般的家庭,规模大体保持在五口上下,这除了古代医疗卫生条件差、孩子自然死亡率较...[继续阅读]
生老病死,人生大事,是历朝历代的政府必须重视和关注的国计民生的大事。明清两朝,除养济院、普济堂和育婴堂外,政府还要求全国各地普遍建置惠民药局、栖流所(也称留养局)和漏泽园。这些慈善设施,与人的“病”和“死”密切相...[继续阅读]
明、清两代是我国自然灾害的频发期,诚如史家所言,“灾害之频数,亦远超于其享祚之年数”。明代总计276年,而灾害发生竟达1011次之多,“诚旷古未有之记录也”。至于清代的水涝、旱荒、风、雹、蝗、疫之灾,也辄见于史册,其危害并...[继续阅读]
范蠡像历史上,第一个以个人名义列入慈善家排行榜的,应该说是范蠡。他是春秋后期越国的大政治家,同时也是我国道德经商——儒商之鼻祖。他曾经帮助越王勾践复国雪耻,后流落江湖经商。他胸藏文韬武略,治国有术,在商业经营方...[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