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被告:某市金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公司)1997年5月18日,财政局与某市制药总厂(以下简称制药厂)签订了财政周转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4000万元。制药厂以自己的厂房及机器设备提供...[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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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被告:某市金钟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钟公司)1997年5月18日,财政局与某市制药总厂(以下简称制药厂)签订了财政周转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4000万元。制药厂以自己的厂房及机器设备提供...[继续阅读]
(一)可以抵押的财产《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继续阅读]
(一)抵押权的设立《物权法》第185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这一规定明确了抵押是要式法律行为,即必须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继续阅读]
(一)抵押权的范围对抵押权的范围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二)抵押设立后的租赁不得对抗抵押权根据“抵押不破租赁”原则,在当事...[继续阅读]
(一)不得提前实现抵押权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因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无法判定债务是否不能履行,所以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无权约定提前将抵押财产抵顶债务...[继续阅读]
《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规定,与《担保法》存在着以下区别:(一)扩大了能够抵押的财产的范围《物权法》规定只要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都可以抵押,这是“法律无禁止即合法”的法律原则的运用。而根据《担保法》的规...[继续阅读]
原告:中国银行某市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被告:某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被告:某市创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公司)2004年9月2日,中国银行与投资公司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投资公司向中国银行借款人民币5...[继续阅读]
所谓质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