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3年9月26日,由唐文治草拟的《商部开办章程》获清政府批准。《章程》明确规定商部的中央组织机构为四司一厅。保惠司:专司商务局、所、学堂、招商一切保护事宜,赏给专利、文凭、译书、译报,聘请洋工程师及商部司员升调补缺...[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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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3年9月26日,由唐文治草拟的《商部开办章程》获清政府批准。《章程》明确规定商部的中央组织机构为四司一厅。保惠司:专司商务局、所、学堂、招商一切保护事宜,赏给专利、文凭、译书、译报,聘请洋工程师及商部司员升调补缺...[继续阅读]
为了有效地管理全国的工商业,尽快推动工商业的发展,商部设置了一些直属机构。这也是商部与传统六部机构建制上的一个显著区别。律学馆是最早建立的中国近代商事法规编纂机构。设总纂修官二员,纂修官二员,均以商部司员兼充...[继续阅读]
商部设立后,成为清政府“振兴实业”的中央领导机构。为了切实有效地推动和管理全国的工商实业,商部力图在地方上建立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振兴实业领导机关,主要表现在对商务局的改造和商务议员、(铁路)路务议员、矿务议员等的...[继续阅读]
商部在《商部开办章程》中奏称:“臣部综理商政,一切事务,职掌綦繁,拟请仿照外务部体制,设左右丞各一员,正三品;左右参议各一员,正四品;各司设有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二员,正四品;司务厅设司务二员,正四品;额外司员,亦酌定每司...[继续阅读]
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商部的设立促进了包括铁路在内的经济体制的近代化,但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撤销矿务铁路总局后,铁路等产业由商部通艺司管理,路务议员的设置,加强了对铁路行业的统一管理,对这一时期的商办铁路起到了推动...[继续阅读]
(一)设置路务议员在近代中国,铁路令人瞩目,“因其属于一种新政的创始,而且为平抑反对派的势力,故清政府多派封疆大吏兼任铁路督办大臣,以示郑重”。[1]久之,晚清的路权就散控于各地督抚,中央政府却无统一之管理了。为加强对...[继续阅读]
“商部在管理铁路事务中非常重视对其进行统筹规划。对于铁路建设的整体布局,商部上《奏请预定路线折》中主张分主次、缓急、干枝,分别缓急……次第建筑,枝干相维。”[1]当广西铁路出现路线之争时,1906年7月,商部奏称:“其线路...[继续阅读]
清政府于20世纪初宣布实行新政,经过几年的运行,并无大的作为。列强看清了清政府的软弱可欺,便扶持其为工具,加大对中国利权的掠夺。他们把铁路利权作为最重要的争夺目标之一。1907年7月,日俄两国签订《日俄密约》,背着中国政...[继续阅读]
清朝玉玺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回国后,戴鸿慈等奏请设立邮传部:“自轮船、铁路、电报盛行,而交通行政浸已繁多,各国殆无不特设专部以领之者……其他轮船、电线创办已久,而进步甚迟,欲求整顿扩张,正赖事权统一...[继续阅读]
邮传部设尚书一人,侍郎二人。1911年5月,尚书改称大臣,侍郎改称副大臣,同年12月大臣又改称首领。表2 邮传部历任尚书(大臣)名单[1]邮传部尚书人选变更频繁,任期在5年7个月间共易人13次,最长者陈璧1年8个月,最短者吴郁生仅半个月...[继续阅读]